13日,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从代表们提交的74件议案中确定《关于全面实施节能降耗战略的议案》等4件议案为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将于近期交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其中包括2008“一号议案”《关于全面实施节能降耗战略的议案》。
全面实施节能降耗战略
提议案人: 毛奇、李福康、张日才、李济泰、李士清、丁建民、任新林、洪军、宗有刚、阚成法
【背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发展观,明确把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放在发展经济的突出位置。市政府在2008年乃至今后五年的约束性指标中首先提出节约能源、降低消耗的指标。
【内容】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十一五”期间要在“十五”期末耗能的基数上,下降20%,平均每年下降4个百分点。这对于扬州来说,是非常艰巨的。“十五”期末基数低,我市耗能在全省排名倒数第四位,要在这样低的基础上每年再下降4个百分点,空间小,难度大。发展期错位,过去苏南工业结构重我市轻,现在苏南由重变轻,我市却由轻变重,这样的发展期又绕不过去,发展与节能的矛盾突出;节能基础工作差,节能统计分析队伍跟不上,节能降耗措施跟不上,节能降耗政策跟不上。
【建议】从2008年起,我市要全面实施节能降耗战略:建立健全由上而下节能降耗领导体系,形成市、县、重点企业单位三级联网的节能管理网络和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单位主要领导为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把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节能降耗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