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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禁止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防止实心砖回潮的通知
时间:2008-4-11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扬墙字〔20088

市区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有关粘土砖生产企业:

我市是全国第一批限时禁用实心粘土砖的城市,所辖县(市)和所有乡镇建设工程正负零零线以上部位均已禁用实心粘土砖。市区(含邗江区)自200711日起已全面禁用实心粘土砖(包括建筑基础部位)。在最近的日常巡查中,发现部分工程特别是围墙和临时建筑存在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现象,局部地区实心粘土砖有回潮趋势,给我市禁实工作造成较坏影响。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禁用实心粘土砖的有关规定,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近期将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禁实专项执法检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单位必须立即停止违规行为,负责将实心粘土砖清除出施工现场,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二、拒不整改,仍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单位,由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按省政府100号令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三、市区和周边地区粘土砖生产企业不得向市区建设工程供应实心粘土砖,如有违反,经查实后即取消其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资格,今后不再予以认定。

四、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单位和个人,视违规程度,在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中记录不良信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使用新烧制实心粘土砖的行为,均可向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或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790072787323087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八日

 

 

抄送:市建设局、江阳工业园管委会、广陵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墙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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